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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暇時光

深夜或是早晨,都喝一杯不加糖或奶的黑咖啡,來面對某一時刻必要的純粹。這時耳邊的音樂通常是塞隆尼斯・孟克那孤寂卻又不急著與人們搭上關係的音符,「this is my story」他用著強勁且緩慢的鋼琴聲,訴說自己的人生。 而更多時候,我是閉上雙眼去聆聽那屬於孟克的單向傾訴與感受單品咖啡隨著時間逐漸失溫,使得口味層層變換的神奇時刻。應該沒有什麼比爵士樂CD和咖啡再神奇和矛盾的組合了吧!一個是睥睨時間使人們如我在一甲子後還可以聽到當時靈魂的敲擊,一個則在沖泡後,喝的過程中有三次以上味覺的轉變。 所以當我放著音樂,喝咖啡的同時,經歷的是時間的永恆性與否的對話,時間以不同型式被保存與釋放在一個只有我能開啟或關閉的場域裡,透過我,永恆與瞬間得以相遇,其衝擊到的是我自以為停止活動的放鬆,原來活力這麼強。 但也只有這種放鬆的時刻,才能讓一個人的精神接觸到時間想表達的層面,活在當下的時間是不會停止的,但這卻不妨礙在自己的時間加上許多層次-永久過去的、即時立刻的-使每一時刻都跳動在閒暇裡,如同古希臘哲人說:「閒暇時光,是自己鑽研自己是什麽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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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陌生人(2)

沒想到才隔2天我就看完了,越到後面越精采,一個陌生平凡人的故事也讓我放棄韓劇,一天看了五小時,吃早餐也看,喝咖啡也看,下午睡起來就找它,晚上睡前也看,他的魅力就在於他是平凡人,可是卻不能過著一直以來的平凡,因為周遭發生的事,他只好一直遷就,有好有壞。 只能說書到三分之二丟了一個炸彈,因為那裡我停滯了5個小時,他送錯信而牽走的私奔老婆死了,雖然寫信的時候想著她妹妹,被喜歡妹妹的朋友騙,帶著姐姐跑了,但是生活在一起卻很美好,是他一生中唯一不會想東想西的一段日子,可是死亡一樣會找到。 不管平凡人還是高級人,死亡所佔到字數大概以事情輕重來看是最不合理的少,卻又在書中人物和讀者佔據了大部份的心思,之後主角就跟妹妹在一起了(因為她老公幾年前過世了),看到這會覺得情書所有權讓兩人重逢,可是作者就是要說男主角的心在姐姐身上,做什麼看到什麼想起的都是姐姐。 只是現實他跟妹妹在一起是可以活下去的辦法,一個賣傳統飲料的小攤販,日子也是過的轟轟烈烈,愛情、事業、孩子,一個人的一生就是懸掛在這裡,然後都是跟著時代變遷在移動,這本小說巧妙的用一對私奔到伊斯坦堡的情侶來寫平凡人的一生,也勾勒出城市在50、60年的變換,真的是喜歡奧罕.帕幕克(作家)啊! 後來看到他出的書,小說類我居然都看過,也算是個粉絲了,很奇妙,這大概就是書的樂趣吧,讀書不只是有沒有需要才來讀,更是想不想有一段心靈的旅程吧,然後不知不覺中,闔上一本,再看一本。

風景

 一張照片,隨意拍攝,因為風景很好,就要留下來,雖然是從復健中空檔的時刻,隔著玻璃窗拍的。 現在有嚮往外面的世界的心了,無奈身體狀況還是不行自由自在的活動,就像是隔著玻璃拍出去的照片,是真的,也是假的,常常想著受傷之後的日子,也一樣真真假假。 復健的日子是假的,睡覺是真的,醒來時也是真的,不方便時是假的,吐苦水是真的,看書也是真的,可是書裡面的景象跟我這幾年一樣,都是他人的幻想。 但是這不過是一個念想,一切都像時間在走般真實,頂多絮絮叨叨的說著,我的生活像張隔著玻璃拍出去的風景,亦真亦假,但是總是要有掌鏡的人,他在復健,卻又因汗水而變成真的了。

不凡與平凡

在現在這個社會,人追求的是不凡,可是每個人都追求不凡,結果是每個人都平凡,因為不凡等同個人化,每個人都是個人化的結果是消費化不凡,然後就都平凡了,很繞口令的感覺,但是我們每天在過的日子裡,就是這樣繞口令。 所以當受傷時,我才發現,根本不想不一樣,只想像每個人一樣,站著搭捷運、到公司做昨天做過的事、等著下班去那裡走走吃吃、然後回家做運動、洗個澡、看個電視、睡覺。 當我把平凡當做不凡的事,世界變得很不一樣,人真的只有當下,要將平凡的日子看做不凡的每一天,即使做的事很一般,這一天就是我不凡的日子。

流動的饗宴( A Moveable Feast )

 為什麼中英文都寫呢,因為我都看過,感覺很不同,忍不住寫寫我看中英文的感受。 讀英文的就很像掉進去一部海明威主演的電影,然後在影片中當個跑龍套的小角色,雖然會一直遇到主角,但不會有對話產生,感覺就像英文版的封面一樣,黑白然後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當然我既不是拍照的攝影師也不是收走他喝過的咖啡的服務生,頂多是遠遠的看到這聊天的情景,就路過的路人吧! 讀中文的,感覺很像被導遊帶著逛海明威的巴黎,他還附上很多跟書裡有關的新舊照,讓我一下回到他的時代一下又回到了現代,我就是遊客,被牽著走進走出,身上不再是海明威活著的時代的衣物,也聽不見他和費滋傑羅講話,反倒是看過的巴黎都是曾經海明威的影子,我可以當他,做他曾經做過的事,不再是跑龍套的演員,當然也不會存在在7.80年前了,另一種感受。 純粹是語言的不同,就讓思想和看進去的圖像完全不同,也許這就是翻譯吧,讓不一樣的語言可以表達,即便看的人有不同的感覺,那是文字上本質的差異,能夠用力讓讀者對這本書有共鳴,應該是譯者希望的吧,當然也可能是我中文比英文好啦,看英文版的時候多少有點緊張,這個字是不是看過,這段落有沒有言外之意,這句話是諺語嗎?多少會這樣想,所以看起來有點像是「流動的考驗」,也難怪會一直覺得是跑龍套的演員,既不重要又擔心不懂,看中譯本真的是饗宴,看過去都是海明威心中的巴黎在字裡行間流動,不忍心立刻看完,也捨不得看別本。 這是唯一一本中英文都看過的,很開心我能理解兩個語言,就連同一本書都有兩個感受,真的有趣。

心情

「一個人幸褔與否,全在於內心的感受」一本書中提到的,那本也說到「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愛才能使一個人變得不可或缺」,可是我已經想不起來是哪本書了,但是卻記了下來,像鑄幣一樣,印製在我心上。 雖然這幾句話換不到幾個錢,畢竟是「無價」之寶嘛!對我而言,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就是過的好,而過的好絕非有錢或健康而已,當然也是很重要喔,只是為了突顯「愛」的重要性! 受傷之後才發現,對,又要說受傷的事了,原來過去是那樣活著的(沒有不好,只是就是那樣而已),而現在的我,可以靜靜的看著、想著生活,原來生活在動的世界中,靜下來,可以得到很多意料外的事呢!

威士忌

 今天在英國 今天有好事,朋友是酒商,今天說我的酒來了,居然是我在英國最愛喝的酒,唯一在酒吧點的威士忌,唯一喝了會皺眉頭的風味,因為每一滴都充滿當地的味道,酒桶、風、泥土、煤炭,時間讓這支酒包含了蘇格蘭的氣味,也包含了我在英國的點點滴滴,讓我想起多年前的今天,跟Ryan跑到倫敦的一個人的家轟趴,為什麼說一個人,因為他是Ryan的朋友的朋友,我們根本不認識他,但是有酒就是朋友,所以我們進去了 因為跨年完,想要擺脫宿醉最好的辦法,就是再來一杯,所以我們從12月31日一路喝到多年前的現在,所以到了趴踢也沒有違和感,記得一進去我們就分道揚標,去女生群裡面露臉,有一個女生我跟她聊到都坐在床上了,然後她說:「我男朋友等一下來接我,你可以跟他聊聊」,我立馬站起來,說:「我去拿酒」,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後來我跟Ryan繼續進行認識女生的遊戲,這次是合體,就東講西講,突然覺得有點無聊,就離開了,跟著一群女生還不如我們兩個散步,酒居然也醒了,風吹到臉上有點刮,雖然手塞進口袋,邊走還是邊罵這個天氣也太冷了。 大概是下一年的同一時間,我在他親戚家喝酒聊天,他表弟買了披薩和啤酒,在我們都在前一輪喝醉的時間出現,記得我還是有拿一片和一瓶酒,吃完就倒在沙發上睡覺,天一亮,我就衝到廁所,嘩!的一聲,昨夜的食物都被我吐在馬桶前面的地墊上,差一點就safe了,後來光是清掃整間廁所,精神都飽滿了,中間有要上廁所的人都跑到後院去解放,從那次之後,我就絕對不在喝醉的時候吃東西,太整自己了。 後來一年的同一天我們在里茲,我也喝醉了,但是很乖的,我就是睡著了而已,Ryan扶著我在樂團的貝斯手家休息,我只記得醒來我在一張床上,地下躺著一對情侶,後來才知道,我睡了他們的床,所以只能睡地板,不好意思,還是快溜吧,喝酒還是不要喝醉好,這些是我還記得的,大部分的時候應該沒有印象,也可能是睡著了(這樣想比較安心),還是記得自己在喝醉前的品酒最不受驚嚇也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