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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光・片羽

 

    在家喝酒,是在前女友認識的酒商買的葡萄酒,配上我喜歡的95%純黑巧克力,很純,又苦又澀,但是又喜歡。買酒時,酒商朋友說:「給你不同口感的啦,不然你都喝她的口味。」是吧,連喝什麼酒都是看別人,也要自己去尋找啊!可是她不是我找到的嗎?心裡想著,還是吃一口很苦的巧克力,證明已經分手了,然後再喝一口紅酒,圓醇淡澀的風味,原來,我與她喜歡的味道是這麼不一樣。

    突然想到上次在醫院的美食街喝咖啡,突然間一個女生的臉龐,取代一切,或者說,是我的目光故意去找的,但是看一眼,就回到過去。她翹著腳在電腦前傻笑,我和她姐姐坐在客廳,吃著她奶奶剝好的水果,才從小公園回來,就有吃的,這樣好的日子,果真是回憶裡才有的。一眨眼,她準備要走的時候,看到我了,好像看到舊人,跑步過來,說:「我是你大學女友的妹妹啊!」我當然知道,妳的笑容如此像她,已經把我拉回去,那個輕鬆的時光了。

    愛情敲我心門其實很早,如果只是單戀的話,小學一年級就偷偷的喜歡坐隔壁,那個老愛劃線的小女孩了,但是去掉「單」,變成雙成對,那應該是國中時期。很遙遠了,像站在山頭上,看101一樣,都變得很小了,雖然在當時,有101大樓般的宏偉,忘記的比記得的多,所以她在我的回憶中,一定比真實的她更符合我的情人的標準,因為多少我都會塑造得更為美好,又因為加上了我的光陰,又或者是「愛情的本質在於愛的對象本非實物,它僅存在於情人的想像之中」《追憶逝水年華》的作者曾經這樣說過,所以我想念的其實是愛情?所以才會有下一個女人來撩動我的心,將我拉出上一個女人的回憶,因為我認為愛情可以在她身上開花?還是遺忘總會滲入我的記憶,我必須再來一次,才能記住那心跳的強烈?

    只能說她也覺得很莫名,就直接佔著初戀的位置。什麼像成年情侶的事也沒有做,就比兩小無猜更進一步,每天都在猜她在想什麼?可是也只是猜或聽她說話,關於肢體接觸,都是說話不算話的,都是想像和期待中的畫面。有一就有二,接下來的愛情雖然難以描繪到很細很細,那就從642號公車說起吧!

    那公車有一站經過她家,我就是在公車搖晃的情況扶了她一下,要了電話。也坐這642到她家外面等她的,第一次由鄉鎮的國中,跑到市區高中,連穿上男校的制服都很帥氣,記得是和女校社團聯誼,認識了她。在一起後,一同分享了生活,很像學校之外又多了鐘點朋友,總是下課後見面,吃同一條夜市,不同攤子,逛著同一家服飾店、書店,不買,想著如果到沒人的房間內,要怎麼樣繼續,當然,這不重要,因為到現在才知道,心比身更難揉合。總之一直到上大學之前,表面上平平淡淡,可是我也曾經熱愛有他的時光,我是愛上愛情,還是一個她,高中生的我很愛寫詩,詩好像都在摸索我的心,其實,現在的我也還是不明白,所以仍然讀書寫詩。

    「男生魯莽的行為後面,一定有漂亮的女生」,在書裡讀到這一句,我就忍不住的登入臉書,看看前妻的照片,她已經是兩個男孩子的媽,偶爾上傳跟家人的合照,雖然有一些歲月的痕跡,但還是漂亮。好像是第二年留在英國,在泰國餐廳打工,而認識她的,快樂時光總是難以回憶,印象最深刻的都是不太好的,像是有一天,學校放假,外面路上比平常多一些壞孩子,我們跟他們大概5個人錯身,沒有閃過,而是其中一位對她吹口哨,我就生氣與他們產生爭執,後來我被丟雞蛋,最後互毆,然後我下巴就被打斷了。現在摸下巴的時候,其實已經不想打架的那時候了,而是突然憶起她,如果當然沒有她,又或者她長得醜點,會不會就和悲劇錯身而過,不過這樣子,她與我也不會有快樂回憶了吧!

    愛情是甚麼?一個人被另一個人愛戀著,就像住進對方心裡面。像居住在一個被保護的房間裡面,還是佔有一個地方?那是從何時起,那人算是我的?有人可以像東西一樣歸誰嗎?畢竟離婚比搬家還容易,所以愛情是人魚公主在最後殘留的泡泡,看到了,觸摸後就破裂消失了。還是說古人的話是對的:「門當戶對」才可能有美麗的愛情?因為人魚畢竟不是人類,牠的愛情連童話都不能成功,可是現代的愛情是建立在自由的平台上,不自由,毋寧死,即使愛發生在不對的時間。

    留英的第三年,在倫敦的時候,有因為工作上的關係,認識了一位中國女生。那天正好是PRADA專櫃打折的日子,我看到一個黑頭髮的女生,正努力在一堆男鞋中挑選,大概我也是黑頭髮,她就叫了我:「請問,如果要給爸爸的,有嗎?」原來是孝順的女兒。我就湊過去,向她介紹了,講一講,她說:「有貨到,可以打給我嗎?」我本著客戶以上的心情,就留下了她的手機號碼。

    下午休息時跟漂亮女友見面,都在一個百貨公司上班的好處,就是隨時會看到對方,也許都不是本地人,所以彼此更緊密,更需要看到對方,可是聊天時我刻意略過那位要電話的女生的過程,雖然我們的話題,不是天氣就是上班的趣事,畢竟住在一起,天天說愛你,也會覺得愛情變得很廉價吧!

    可是因為她也不懂中文,而故意不提,我覺得我的心在那個錯過的瞬間,也變了,更好或更壞,難說,因為愛情就是一次次的選擇向對方的感覺,但是之後我主動傳簡訊給17沒有問過她的姓名,只是加臉書時,上面的名字是17,好像生化人的代號!,反正就約出來吃飯,逛逛美術館,好像有火花又要燃燒了。

    回到家後就簡訊聊了一陣子,女友洗澡出來後換我洗,結果出來後,她說:「你有簡訊一直傳來,我看了一下,不過看不懂。」好險,不然光解釋也不清楚了,我想著。雖然說吃著碗裡的,看著桌上的,很不好,但是心門被敲開了,心一溜也抓不回來了。於是騙女友是家鄉的朋友問好而已,又一邊傳簡訊給17說後天我有空,要不要出來玩,於是嘴巴上說:「跟女友的休假又錯開了,真是討厭,手裡卻打著簡訊,約在那天。

    其實感覺就是像閃電來襲一樣,亮了一下,可是似乎兩個人一起的生活,有點暗,傳完訊息後,反而跟女友感情又升溫了,直到那天到來。

    習慣是不會漏出馬腳的,所以第二天一早醒來後,就讓習慣掌握我,開始盥洗,然後準備便當給我們中午休息吃,當然穿上了prada西裝,等女友,一起出門。心裡很激動,雖然看不出來,因為有初戀的感覺,這樣說也不對,初戀是什麽時候的事了,那時的我應該不會想這麽多,應該是有種獵人要外出獵食的渴望吧,眼看獵物就要落入陷阱了的開心感,所以對女友又特別的好,好到時機來臨之前。

    又一天過去,女友上班了,我也就不裝賴床了,起來梳洗一下,男人也是要裝扮的,尤其在時尚品牌工作,這是天職,上地鐵時,聽著廣播放送一樣的話,心情變得完全不一樣,這個瞬間,其實沒有想任何人,只是自己覺得自由了。也許再繼續想下去,會覺得自己在幹嘛,交往是一樣的伴侶去做不一樣的事,不是不同的伴侶做一樣的事,但看到17了,享受現在吧!

    一起去吃飯,記得是吃墨西哥菜,當然是我買單,不管是多少,男生付帳按照村上春樹的說法是「有教養」的男人做法,當然我是想追她,才這樣做。之後去喝酒、吃下午茶也都是她陪著我,付錢的事,交給我吧!沿著泰晤士河逛,說實在的17很漂亮,像朵正要盛開的茶花,很香也有生命力,但19歲的女生的想法,跟我還是有段距離,也許我自己覺得跟女友說不到心坎裡,因為不同語言,而這個小女生可以跟我用中文聊天,自以為有靠近的感覺。

    後來月亮升起,女友居然也一通電話都沒打,是對我有信心,還是她也沒差?或許是很忙吧!可是尷尬的時刻來了,我是要帶她去那邊呢?在英國也只有和女友一起住的房子,也不可能帶回去,旅館?別想太多了,錢畢竟還是辛苦賺來的,又沒有車子,有的話在車上也許可以,她住的地方呢?她又沒有說要繼續,想了很久,算了,各自回家吧!

    她可能猜到我在想什麼,在晚餐後散步的地方,地鐵站的上方的一棵大樹下,她有和我接吻,薄薄軟軟的觸感,是柔軟的,可是卻有涼煙的味道,是抽菸的女生啊,雖然沒有任何關係,但我卻覺得這就是老天要我回去女友身旁的暗示,所以就說:「很高興認識妳,有空可以來Prada找我喔!拜拜了。」

    從此之後,就沒看過她了,很多的人很多的事,就是你當下覺得是怎麼樣,就會變成那樣子的進行,所以回家後,一問三不知的裝傻來帶過今天的行程,雖然沒有到達一開始的目的地,但藉由此來看到自己的心,應該是可以向女友求婚了。因為女友什麽都好,只是不再新鮮的像外面的世界,而外面,似乎除了新鮮之外,其餘的都是可怕的、不合我意的,相較之下,應該有答案了。

    凡事到了回憶的時候,真實得像假的一樣,假到像在寫一篇小說,往事可堪回首,只要把那些人和事,想像是小說裡的情節。

    女友在某一天接受了我的Tiffany求婚戒指,又在結婚後某天突然不見蹤影,留下了簡訊,寫著「這不是我要的,你可以恨我,但我不會再回來了。」現在想想,應該是報復性的婚姻吧!先假意與我交好,演一場結婚大戲,然後再把我甩了,為了報復我的某一天的出軌,我是很想這樣想啦!畢竟又不會再遇到,但是這其中的快樂、幸福、擔憂、期待都是假裝的也太悲慘了,不過每個人的悲傷,都是自己獨有的。

    也許結婚是我一頭熱,離婚是她一頭熱,天秤座的我眼裡,這樣平衡一點,但離婚後還是要人陪,只好打開交友軟體。在網路上可以掩飾那些不想被看到的缺點,然後擴大優點,就這樣認識了一個或兩個,還是三個女友。對我來說,都是差不多的,因我的心都裹得緊緊的,只要有打開彼此上衣的鈕扣般的活力就夠了,然後偷偷的沉浸在只有一夜的溫暖裡。日子過去,是自己當年短暫的婚姻為叉路,還是像蝴蝶一樣探尋百花是叉路,也沒有必要分清楚,總之就是一條人生之路,都是有意義的,路啊直直的就通向死亡而已,還是要曲曲折折,有很多的叉路,然後又停又回望,走那麼快又順,要做什麼呢?

    愛情像鳥,拍個翅膀就來了,離開的時候,也拍拍翅膀,頭也不回的飛走,我有推開心中之窗,試著抓住愛情,無奈推窗就嚇到小鳥,窗口只有剩下,一片羽毛卡在窗邊,證明愛情曾來過。愛是這麼短,遺忘是這麼長,所以寫下來,即使愛情沒有總如吉光照耀著人生,至少前女友們都是羽毛飄在我的回憶裡,偶而靠著文字櫺檻,欣賞過去,伸手好像碰到又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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